液浸式變壓器壓力變形試驗
當規定了施加壓力時的變形量和壓力消除后的永久變形量時,則需要測量。對專門為滿足液體膨脹而特殊設計為柔性的油箱(波紋式),本試驗不適用。
試驗應在完整的充滿液體的變壓器上進行,包括所有充液體的獨立部件。
如無另行規定,油箱的試驗壓力應比正常運行時的壓力高35kPa。如果變壓器裝有壓力釋放裝置,則試驗時的壓力應高于壓力釋放裝置動作壓力至少10kPa。試驗時壓力釋放裝置應被擋住。
注1:注:要求的過壓力可以方便的通過調節液柱的高度來獲得(如:通過用吊車將獨立的儲油柜升高)。
施加壓力前,油箱的液位在正常高度,建立合適的參考點,參考點要獨立于變壓器,固定在場所的某結構件或地板_上。參考點要盡可能靠近壓力下預計產生最大變形點,還要考慮到變形量的影響。參考點到油箱壁的距離應測量并記錄。
施加額外壓力后,重新測量參考點到油箱壁的距離。兩次測量的距離之差就是壓力變形量。
也可以采用等效的測量方法及在變壓器相對側再增加測量,以補償試驗時油箱的位移。
然后將壓力降到初始值,進行第三次距離測量。本次測量與第一次測量的距離之差即為永久變形量。.
通常,壓力下預期的變形量及永久變形量應由制造方計算并在試驗前公布。.
如果超出限值,則應重新試驗,以確定油箱尺寸是否穩定。如果不穩定,應采取補救措施,如:額外加強油箱。
注2: IEC 60076-1: 2011 中有關液浸式變壓器壓力變形試驗的相關規定見附錄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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