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溫浸機方法
浸機前應完成一次燃料電池發動機開關機過程,美閉燃料電池發動機。將燃料電池發動機(冷卻液加注完成)在室溫(23..0℃士5.0 ℃)環境條件下靜置,浸機時間應不少于12 h。在浸機期間,不應對燃料電池發動機做任何改動。
低溫(0 ℃以下)浸機方法
在燃料電池發動機低溫冷起動試驗中,用于燃料電池發動機的散熱器或者熱交換器應置于環境艙中。
在浸機過程中,在達到設定溫度前,可在環境艙降至廠商指定溫度后并持續一定時間(制造商根據產品技術要求確定),進行--次開關機操作.燃料電池發動機應起動至息速狀態(或燃料電池發動機最低功率點),持續時間(含起動)不超過3min.然后立即關閉燃料電池發動機。當環境溫度達到設定溫度的時候,開始計時,有效浸機時間應不少于12 h。
在整個低溫冷起動以及低溫運行過程中,環境艙的溫度控制在設定溫度的士2.0 C內,且低于0℃。
注:有效漫機時間是指從環境艙的溫度達到設定溫度后開始計時到浸機結束所用的時間。
高溫浸機方法
浸機前應完成一次燃料電池發動機開關機過程,關閉燃料電池發動機。
在燃料電池發動機高溫運行試驗中,用于燃料電池發動機的散熱器或者熱交換器應置于環境艙中。
將環境艙的溫度設為45.0C,相對濕度設為40%~90%,當環境溫度達到設定溫度的時候開始計時,有效浸機時間應不少于2 h。
在整個高溫浸機及高溫運行過程中,環境艙的溫度控制在設定溫度的土2.0℃內。
注:有效浸機時間是指從環境艙的溫度達到設定溫度后開始計時到浸機結束所用的時間。
熱機方法
按照制造商的使用規定,使燃料電池發動機工作在一定功率,同時監測燃料電池發動機冷卻液的出口溫度.燃料電池發動機冷卻液的出口溫度達到正常工作溫度(該溫度由制造商指定),即認為燃料電池發動機達到熱機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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