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動氣體貯存容器組件耐高低溫性能試驗
試驗在溫度試驗箱中進行。試驗前驅動氣體貯存容器組件按設計的最大充裝壓力充裝驅動氣體并讀取記錄其壓力值。
按下列順序在每個溫度下放置24 h:
a)裝置最高使用溫度土2℃;
b)裝置最低使用溫度±2℃;
c)裝置最高使用溫度士2℃;
d)裝置最低使用溫度土2℃;
e)裝置最高使用溫度±2℃;
f) 裝置最低使用溫度±2℃。
上述循環試驗后,將被檢樣品置于25℃士5℃環境中放置24 d后結束該試驗。
試驗后,讀取被檢容器組件內的壓力值與試驗前相比較。
試驗要求:
按照上述的方法進行高低溫循環試驗,試驗后容器內氣體的凈重損失量不應大于氣體充裝量的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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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試驗,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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