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久試驗
試驗臺應通過外部軟管串聯地連接于試驗設備上。試驗設備應包括一個油箱、在回油管路產生規定負壓的節流裝置和一個使油液保持在規定溫度的冷卻器。環境的大氣溫度保持在大于或等于24C.在試驗臺和試驗設備.上的所有儀表、儀器和裝置的讀數應每小時記錄,同時還應記錄輸出流量、油液溫度和壓力;進口的油液溫度和壓力;電機電壓、電流、脈沖頻率和功率。
當適用時,冷卻風扇和冷卻器應在4.3.I.5試驗和耐久試驗期間連續地工作。試驗臺應首先完成4.3.1.5規定的試驗,然后經受350h的耐久試驗。試驗內容應包括試驗臺正常工作的壓力、流量、負壓及在使用中的極限狀態等,時間的分配應在詳細規范中規定。適用時,空氣壓縮機應在耐久試驗期間連續地工作。在試驗期間應做壓力瞬時變化試驗,并記錄響應及恢復時間,循
環次數應在詳細規范中規定。
耐久試驗后工作
完成耐久試驗后,應實施規定的試驗并記錄數據,這些數據應與4. 3.7.9中的記錄數據比較。比較結果應表明試驗臺符合規定要求并得出沒有故障和造成過度磨損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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